又是大學學測考試都已經結束時分囉~~
面對在知識、學識掛帥時代,「高學歷」、「高學費」是不可避免的趨勢
然而大學高等教育養成與培育的學費,卻絕對遠遠高於義務教育的
是一筆不小的投資 教育部為獎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公私立大學就讀,追求更高深的學問
依**【特殊教育法】第三十二條第二項及【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】第二十九條規定**
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、或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,有就學費用減免。
(含持有鑑定證明而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也可適用)
摘要重要部分如下:
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,就讀國內公私立學校具有學籍,於修業年限內,其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,得減免就學費用。但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減免額度較優者,不在此限。
就學費用之減免基準如下:
一、持身心障礙手冊程度屬極重度及重度者:免除全部就學費用。亦即100%免學費。
二、持身心障礙手冊程度屬中度者:減免十分之七就學費用。亦即減免學費70%。 三、持身心障礙手冊程度屬輕度者:減免十分之四就學費用。亦即減免學費40%。
學費減免範圍含:重修、補修、輔系、雙主修、教育學程及延長修業年限。
但若為同一科目重修、補修者,以一次為限。
-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大學及專科學校,於各類在職專班者,是比照各該學校日間部應繳就學費用減免辦理。
- 若專科以上教育學位再行修讀同級(專科、大學)學位,或同時修讀二以上同級學位者,除就讀學士後學系外,不得重複減免。
以上僅限高等教育的專科、大學,若繼續深造研究所,辦法就不同囉~~
在減免辦法裡規定,身心障礙人士或子女就讀研究所屬個人進修教育
在職專班、延長修業年限、重修、補修者,學費就不予減免了。 所以~~身心障礙的同學們,用力往大學教育學習吧~~
努力往自己喜愛的科系填寫吧
認真唸、喜愛唸,就不擔心高額學費
開啟一條往培育專業學府大門邁進吧~加油go go go ~~ 謹附上連結